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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4-10-13

一、学校简介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创建于1961年8月,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弹箭星船器多领域并举的国防科技工业骨干企业。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承担了防务装备、运载火箭、应用卫星、空间科学等航天型号产品研制生产任务。目前从事防务装备和宇航产品研制生产的有3家总体单位、3家总装单位、6家专业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现有从业人员2万余人,各级各类专家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万余人。现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建有多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以及30余个省部级创新平台

1983年以来,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已培养硕士研究生近1500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中不少已成为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带头人、中国航天事业的栋梁。

热切期盼有志于祖国航天事业的优秀青年踊跃报考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建设最具综合优势和创新活力的一流航天技术企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不接收已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考生报考)

4、本科专业需与报考学科相近或相关。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和各培养单位入职体检要求。   

我院招收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标准由在读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直接与院研究生部或培养单位联系。  

请考生务必在推免志愿、报考志愿或调剂志愿备注栏备注意向的培养单位。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二)统考生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日期内,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者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报考我院并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四、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扎实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独立从事所在学科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产品研发的能力的专门人才。   

1. 品德素质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2. 知识结构    

掌握坚实宽广的所在学科领域基本理论知识,注重研究方法的学习和创新,系统掌握所在学科某特定方向的专门知识和实验技能,包括理论体系、实验与仿真技术和专门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3. 基本能力    

具有较为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包括所在学科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建立数学模型、设计并开展实验仿真、实验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和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展示学术专长的学术交流能力。

(二)招生计划

我院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2025年共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93名,培养单位有八部、805、509、800、149、812、802、803、804、806、808、811、六院801和九院539,具体招生目录见下表: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33



01信号与信息处理

 

02微波与天线技术

03卫星通信技术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1信号系统与数字电路

同上

同上

八部、509、802、804、808、539(九院)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23



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2导航、制导与控制

03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2自动控制原理

同上  

同上  

八部、805、509、803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7



01飞行器设计

 

02航天制造技术-机械

 

03航天制造技术-材料

 

04固体火箭发动机

 

05空间推进技术

 

06航天电源技术-电子

 

07航天电源技术-物理

 

08航天电源技术-化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3理论力学

同上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4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3理论力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5工程热力学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8基本电路理论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6半导体光电材料与器件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301数学一④807物理化学

八部、805、509、812

800、149、812

 

 

800、149

 

 

806

 

801(六院)

 


811

 

(三)学制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2.5年,特别优秀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但不少于2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日期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初试科目详见本院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

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我院不举办各种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2、复试

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不予复试、录取。

初试合格者和推荐免试生,需进行复试,复试主要对考生身体、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外语能力进行系统综合测试。复试由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外语能力(面试)20分、占20%,专业知识30分、占30%,综合能力50分、占50%。具体分值如下:

项目

外语能力

专业知识

综合能力

备注

分值(分)

20

30

50


比例

20%

30%

50%


推荐免试生复试的外语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专业知识考核结合综合能力进行。

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招生指标等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划定,各培养单位在院分数线上确定各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2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外语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六、调剂说明

1. 考生拟调剂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 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初试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

3、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与院研究生部或相关厂所联系。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调剂信息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

七、录取

1、初试总成绩:500

2、复试总成绩:10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2,按录取成绩分学科在同一培养单位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试科目不同的按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按照入职体检要求,提出本单位的体检要求。

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

九、学历及学位说明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发给毕业证书;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并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在授予研究生学位前,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录用)一篇论文;

(2)第一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研究生第二发明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获授权或受理; 

(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研究生在学期间免收学费,提供助学金、生活补贴、宿舍及其他福利待遇。每年毕业生进行集团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院优秀毕业生评选。

十一、就业方向

院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方向主要为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院所,近五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近100%,绝大部分学生毕业后经考核在原培养单位就业,每年约10%的学生在其他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述渠道

(一)联系方式:

院研究生部:021-24180283(周老师) ht_83285@126.com

            021-24239167(陈老师)

八部:021-24185538老师)    ht8b_zhaosheng@163.com

805所:021-24186967(林老师) asesrsc@163.com

509所:021-24230510老师)   shhtzs@126.com

800所:021-37842836(张老师)  ht800zhaopin@163.com

149厂:021-24187047(马老师)  shht149@163.com

812所:021-54759800-6627(孙老师)18684876513@163.com

802所:021-24236030老师)      ht802hr@163.com

803所:021-24183506老师) 492131898@qq.com

804所:021-24182371(邵老师)  shht804zs@126.com

806所:021-24189540(王老师)       yanzhao806@163.com

808所:021-24181381(严老师)  yanzhao_808@163.com

811所:021-24187609老师)       zhaopin_811@163.com

六院801021-64852789-3606老师)hr@sisp.cn

九院539021-69058069(方老师) shanghai539@163.com

(二)申述渠道:

    院研究生部:021-24180254 上海市元江路3888号院部大楼

    院纪委:021-24180000转纪委

十三、其他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网址:www.sa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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