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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4-10-13

一、学校简介

沈阳工程学院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连续八年位列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名列前茅。

2014年,国内首个太阳能房在我校落成。辽宁省燃烧工程技术中心升级为国家电站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国家级、省级实验室等9个,研发的1000MW机组湿法脱硫仿真机国内领先,研发的STO晶体质量国际领先。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被确定为博士后工作站,编制的《太阳能光伏技术规程》填补了国内空白。

2017年,获批辽宁省首批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并相继获批省首批创新创业学院、首批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基地及各类荣誉等18项。学校构建就业育人、行业育人、企业育人的“三业育人”体系,着力培养能源电力行业卓越工程师。

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凝练“电、碳、辽”学科特色,构建了以工为主,工、管、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开设33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省内唯一,9个专业省内布点少于5家,在校生12000余人。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3个国家级专业建设点,98个国家级、省市级科研平台和重点培育学科等,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近五年,承担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11项,14项获本科教学成果奖。学生在创新创业等赛事中获国家级、省级奖项2400余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974人,其中专任教师716人,高级职称占比49.3%,博士硕士占比86.5%。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获评全国教学名师等各类人才称号120余人。

2021年,学校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139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之一。累计孵化科技企业200余家,转化专利技术50余项,促成40余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经济效益达数十亿元。获批省清洁燃烧与储能技术中试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科技园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基地。

学校坚定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共建定制班,与143家央、国企和民营企业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获批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首批建设试点单位。聘任7位资深企业专家担任二级学院企业兼职副院长,34位企业高级工程师担任学校企业(行业)兼职教学督导。

学校聚力打造战略科研力量。近五年,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5项,省级项目817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多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学生团队作为东北唯一入围团队,在“2018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中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2个国内外知名学校代表队同台竞技,获2个单项第一。

学校坚持“贯彻双碳战略,立足电力行业,深耕能源领域,扎根辽沈大地,服务东北振兴,助力强国建设”的办学定位,为国家培养10余万名能源电力领域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被国家电网录取人数位居全国第5名、辽宁省第1名。与12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

二、 招生专业领域

2025年我校拟招生人数为143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共有五个专业领域招生:(1)电气工程(085801),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085802),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3)控制工程(085406),院系所名称为“自动化学院”,院系所代码003;(4)计算机技术(085404),院系所名称为“信息学院”,院系所代码004;(5)材料与化工(085600),院系所名称为“新能源学院”,院系所代码005。

(一)专业领域简介

1.电气工程领域

我校电气工程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领域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2.动力工程领域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

(4)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5)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领域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控制工程领域

我校控制工程重点研究电力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巡检和智能运维,针对能源电力行业需求,以电力智能控制和火电厂灵活性改造为特色,旨在解决生产过程和设备运维管理、无人值守、多能协同调度、新能源智能感知和功率预测等问题。优势在于与能源动力学科交叉融合,为能源电力企业提供智能监测和控制解决方案。

主要研究方向:

(1)综合能源系统优化控制

(2)电力生产过程自动化

(3)清洁能源发电与储能控制技术

(4)机器人智能巡检

(5)电力装备智慧运行

(6)智能检测与自动化系统

(7)新能源功率预测与智能驱动

控制工程领域紧密结合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能源电力行业需求,面向智慧能源产业应用需求,在电力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巡检、智能运维等方向开展人才培养,以未来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建设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目标,聚焦能源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宽广,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4.计算机技术领域

我校计算机技术领域重点研究电力计算机视觉技术、电力信息安全、大数据处理、虚拟电厂技术。聚焦能源电力行业发展需求,以虚拟电厂、电力信息安全和电力计算机视觉技术为特色,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数据安全与智能优化、故障监测等问题。优势在于深耕能源电力背景下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为能源电力企业提供电网智能计算和优化方案。

主要研究方向:

(1)电力计算机视觉

(2)电力信息安全

(3)能源大数据技术

(4)虚拟电厂技术

(5)电力数字孪生技术

(6)复杂系统建模技术

(7)工业互联网设计与优化

计算机技术方向以能源互联网和智慧能源行业应用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信息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计算机应用项目或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5.材料与化工领域

我校材料与化工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有:

(1)新能源及储能材料制备

(2)新能源及储能材料应用

(3)新能源及储能材料化学

(4)工业减污降碳化学工艺

材料与化工方向聚焦电力、化学、材料交叉领域,以新能源材料的制备为起点,以能源电力和化工两大应用场景为导向,重点开展能源生产与转化、先进储能材料、新一代电子化学品、污染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使得所培养的人才能够具备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素养。

(二)招生学院简介

1.电力学院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83人,教授10人,博士34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1人、产业高端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3人、千层次4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学院拥有辽宁省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两个省级实验平台,拥有3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示范基地,4个辽宁省研究生实践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辽宁省电力物联网系统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电网节能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新型配电系统低碳运行与调控重点实验室、智能电网全数字仿真实验室、智能微电网实验室等国内技术领先的科技创新平台。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基地2019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基地2022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辽宁宏成供电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23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2.能源与动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7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5人,博士在读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双师双能”型教师40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7人、沈阳市拔尖人才5人。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电力仿真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5个省市级科研平台;拥有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3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与企业共建配电网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研究院、供热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有辽宁省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与智慧供热现代产业学院。

3.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教师35人,其中教授9人,国家优秀教师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层次1人、万层次3人、沈阳市拔尖人才4人、沈阳市高级人才4人、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人。建有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辽宁省现代通信产业学院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沈阳市智慧能源生产与安全运行重点实验室1个、校企联合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习基地15个、校企合作企业20余家。近五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课题80余项,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实施成果转化,累计科研到款4000余万元。

4.信息学院

信息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2人,硕士生导师12人,博士1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人,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1人,沈阳市高级人才2人,沈阳市拔尖人才20人。学院拥有1个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获批沈阳市能源互联网智能感知与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华为“ICT”现代产业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软集团、中软国际等知名企业共建10余个校企联合实训中心。

学院拥有计算机应用技术重点建设学科,学科团队聚焦能源电力行业的实际需求,面向电力计算机视觉、虚拟电厂、智慧能源信息安全以及电力大数据技术领域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学院依托“能源互联网智能感知与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和“能源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综合实训中心”等科研平台,构建了以“GPU集群”为核心硬件的算力服务体系,为理论教学、实践实习与科技创新等人才培养环节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与环境保障。五年来,学科团队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主持国家级、省市级科技项目100余项,科研到款近5000万元。

5.新能源学院

新能源学院现有教师5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20人;具有博士学位27人、硕士学位23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辽宁省学术头雁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1人,沈阳市领军人才3人,拔尖人才8人,“沈工拔尖人才”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百层次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2人、万层次8人。学院拥有辽宁省新能源光电材料制备与分析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区域多能源系统集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清洁能源精细化综合利用与调度储能重点实验室及沈阳市工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重点实验室4个省市级科研平台。

三、 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  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  学制

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0月1日前复核,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八、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科学划定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s://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10000元/年,具体金额以上级批复为准。

10.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11.报考代码:11632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  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院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b.sie.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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