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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4-10-13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族高等学校,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目标为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17亩。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21个教学科研单位,5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八大学科门类,其中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民族学、生物工程、数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农林经济管理、纳米科学与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林业、设计、应用统计、数字经济、法律、翻译、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旅游管理、审计、文物等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智库等18个。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拥有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7个。拥有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省部级实践教育基地14个,省部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获批组建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获辽宁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1人,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4项、二等奖30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多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近70%,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超过95%。教师中拥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民委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160多人次。

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24年,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4年、2019年和2024年,学校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20年再次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学校还获得辽宁省新时代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招生类型、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2025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6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其中学术型116人,专业型452人。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及未通过审核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在2024年10月30日前将证明材料电子版交学校研招办审核,不能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准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地点。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2.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旅游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学校各学科(类别)初试考试科目设置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除910综合设计外)均采用网上评卷方式,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张贴条形码并规范答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调剂遴选规则等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工作开始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25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上线考生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4.旅游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含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7.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将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学校在开学后组织新生体检。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招考信息,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gd.dlnu.edu.cn/zs/)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大民校发〔2018〕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各学科(类别)学制及学费标准

学科(类别)代码及名称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生·年)

0304民族学

3

8000

0836生物工程

3

8000

0701数学

3

8000

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3

8000

1203农林经济管理

3

8000

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3

8000

0854电子信息

3

8000

0254国际商务

2

12000

0856材料与化工

3

8000

0860生物与医药

3

8000

0954林业

3

8000

1357设计

3

15000

0252应用统计

3

8000

0258数字经济

2

20000

0351法律

3

10000

0551翻译

2

12000

0855机械

3

8000

0857资源与环境

3

8000

0858能源动力

3

8000

1254旅游管理

2

12000

1257审计

2

15000

1451文物

3

15000

注:1.学生宿舍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2.各学科(类别)学费、住宿费标准,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3.新生入学前将另行通知校区安排。

十一、奖助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7000元/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学金比例约为70%;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60%,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20〕4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联 系 人:霍老师、王老师

电    话:0411-87509383、87630448

网    址:https://gd.dlnu.edu.cn/zs/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各学科(类别)、专业联系方式:

学科(类别)、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咨询电话

0304民族学

王老师

0411-87189423

0836生物工程

宣老师

19818958891

0701数学

曲老师

18040136900

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王老师

0411-87656278

1203农林经济管理

张老师

0411-87557220

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李老师

0411-87402589

085401新一代电子

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贺老师

0411-87565690

085404计算机技术

刘老师

0411-87557259

085406控制工程

葛老师

0411-87557396

085410人工智能

刘老师

0411-87557259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贺老师

0411-87565690

0254国际商务

李老师

0411-87557202

0856材料与化工

李老师

0411-87402589

0860生物与医药

宣老师

19818958891

0954林业

王老师

0411-87656278

1357设计

王老师

0411-87656191

0252应用统计

张老师

18141176688

0258数字经济

吴老师

0411-87557217

0351法律

邱老师

19741153069

0551翻译

安老师

0411-87656160

0855机械

葛老师

0411-87557396

0857资源与环境

张老师

0411-87656148

0858能源动力

李老师

0411-87402589

1254旅游管理

祁老师

0411-87557185

1257审计

贾老师

13898491625

1451文物

文老师

0411-87656191

十三、其他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学校研招办公众号为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的官方渠道,学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从未委托辅导机构或个人进行复试培训和调剂咨询。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如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出台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以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官方平台发布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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