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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9-19

      解放军总医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国内规模最大、床位最多、实力领先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甲医院,拥有1.4万多张展开床位,形成要素完备、分工明确、互为支撑、整体联动的现代医疗体系,是中央、军委重要保健基地,承担军委机关和驻京单位及家属的医疗保障,收治全军部队疑难危重病转诊官兵和地方患者的医疗诊治。医院下辖8个医学中心、海南医院、5个医疗区等医疗机构以及承担科研、教学、训练、保障等任务的直属单位。医院同时又是解放军医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六十余年发展,拥有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授予专业学位的一级学科有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口腔医学(硕士)、药学(硕士)、护理学(硕士)。拥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0个全军医学研究所和专科(专病)中心、31个军队重点实验室,以21个临床医学部为支撑的骨干学科集群,实现了对现代医学主干学科和主要病种的全覆盖。

       现拥有6名“两院”院士、72名在职技术三级以上专家、564名硕博士生导师,6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3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9人次入选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94人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和军队医学科技专委会主委,107人受聘中央保健委员会专家。

       解放军医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临床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技术设备先进、设施环境完善。我们热忱欢迎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立志献身于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

       一、招生计划

       我院以推荐免试和国家统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国家教育部计划。其中,军队计划面向军队在职干部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计划数约122名(学术学位42名,专业学位80名);国家教育部计划面向地方人员招生,计划数约220名(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110名)。正式招生计划数待上级下达后及时公布。

       二、招生专业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口腔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护理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听党指挥,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风端正,诚实有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医德医风、学术不端行为。

      3.教育部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军队计划考生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

      5.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备案。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复试加试两门业务课。

       (三)专业条件

      1.解放军医学院不接收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应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型各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一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责任自负。

       四、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2022年我院继续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相关招生政策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www.301hospital.com.cn/)发布的推免生通知。

      五、报名要求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档案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就近考试。具体要求请查阅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本次报名考试要求的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一)初试部分

       1初试时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科目。医学(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

       3.初试科目说明。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国家统考科目。非统考综合科目考试范围:

     ①口腔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72,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52):包含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内科学、正畸学。

      ②药学综合(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49):包含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③中医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661):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④护理综合(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08):包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⑤卫生综合(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353 ):包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⑥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考试科目代码902):包含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信号与系统。

      (二)复试部分

       1.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4月底进行(具体安排见我院官网通知)。

      2.资格审查。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未接受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均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考核内容。我院将根据研究生学位类型和培养特点等要求,在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上做出调整,详细要求请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

      4.体检及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体检和心理测试相关费用自理。

     七、其他说明

    (一)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

经军委政治工作部进行核准备案,未备案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学费标准,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学制三年。

     (四)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咨询招生培养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亚鹏     联系电话:010-6693927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邮编:1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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