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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时间:2025-04-08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第一志愿统考生招录情况,环保所拟招收调剂考生,欢迎相关考生申请调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二、调剂时间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关闭系统时间视调剂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10日至12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环保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范围和拟接收调剂人数见下表,拟接收调剂人数为拟定人数,如有变动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下表中涉及调剂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序号 拟接收调剂专业名称及代码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 拟接收调剂人数
1083001环境科学0703化学、0705地理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6
2083002环境工程0703化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4
3085701环境工程0703化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3城乡规划、0857资源与环境、086002制药工程、0901作物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0951农业23


 

 

(三)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工学照顾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我所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调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要求不少于245分。“少民计划”单科分数要求不限;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分数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六)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四、调剂基本程序

研究所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

(一)填写志愿。“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于4月8日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研究所公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复试通知。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调剂信息需要一定时间筛选和处理,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考生筛选。研究所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应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四)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2-23616890

邮 箱:hbs_studen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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