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人数
以下调剂专业及人数仅供参考,在实际复试录取阶段将根据学科需要和生源情况对部分专业做出调整。
专业代码 |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拟调剂人数 |
071003 | 生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4 |
071005 | 微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6 |
0710J4 |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0812J4 |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100201 | 内科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6 |
100202 | 儿科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210 | 外科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4 |
100211 | 妇产科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212 | 眼科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8 |
100214 | 肿瘤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3 |
100217 | 麻醉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1002J4 | 健康大数据与智能医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1002Z1 | 临床护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706 | 药理学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3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 |
105109 | 全科医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 |
105116 | 眼科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 |
105702 | 中医外科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 |
105705 | 中医儿科学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 |
100506 | 中医内科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二、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理学[0710] | 45 | 45 | 65 | 65 | 300 |
工学[0812] | 40 | 40 | 65 | 65 | 270 |
医学[1001] | 40 | 40 | 150 | 295 | |
医学[1002] | 45 | 45 | 150 | 300 | |
医学[1007] | 45 | 45 | 150 | 300 | |
医学[1051] | 45 | 45 | 150 | 300 | |
医学[1057] | 40 | 40 | 150 | 295 | |
医学[100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35 |
2.调剂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可至我校官方网站查看招生简章及我院各专业报考条件,链接https://zs.xmu.edu.cn/info/1056/30981.htm (复制到地址栏)。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科代码前两位相同)。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型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学术型专业),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院可调剂专业中,代码1051、1057和0812开头的为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专业)。
5.对申请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申请中医内科学(代码10050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需先查看“关于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补充说明”,详见https://zs.xmu.edu.cn/info/1055/31081.htm。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30%)。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面试。
四、调剂程序
1.学院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符合条件的调剂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我院开放时间为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的12小时(从开放时间点开始算起)。
3.调剂生复试名单报送我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告知书。
(9)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交《少民骨干登记表》。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我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体检
参照《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