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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2025年研究生调剂政策

时间:2025-03-06

复试、调剂、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二区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我校将在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组织安排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不同的复试标准,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计算办法等以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见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5.我校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和部署进行,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检结束方可寄发《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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