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
3. 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
4. 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 北京大学网上申报
2020年9月8日13:30-18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本院仅允许在本院内部填报一个志愿。
2.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 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考生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7) 专业方向补充材料:
1)申请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同学须提供:
A、个人研究设想: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对于本系研究内容、方向及特点等方面的整体了解;
对于教育技术未来发展的理解;
本人专业、特长及其与教育技术的联系(注:欢迎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心理学、脑科学、数字媒体、传播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生报考)
对个人未来职业发展的设想
B、代表性作品一份,包括:网站/课件/创业大赛成果/参加相关比赛作品/ 论文/研究报告等。
2)申请高等教育学专业、医学教育专业的同学须提供:
能代表自己学术兴趣、思维能力和研究水平的作品(论文、学年论文、研究设计、实践报告、读书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形式)
3)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教育管理与政策方向的同学须提供:
能代表自己学术兴趣、思维能力以及研究水平的作品(论文、研究设计、行动方案、实践报告、读书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形式)。
4)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财政方向的同学可提供个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辅助性材料(如研究报告、习作等)。
3.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17:00(送达时间)
4.材料形式:
A. 纸版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要求排序,用燕尾夹左侧夹好(请勿装订装袋)
B. 电子版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扫描(推荐信除外),按上述要求排序、打包,将材料命名为:“硕士推免材料+专业(方向)+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发送到邮箱:zhaosheng@gse.pku.edu.cn。
5.纸版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319室 ,邮编 100871(电话:010-6275-1402)【如为快递,仅接收邮政速递EMS】;
6.特别提示:全部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原件(如确有困难,可先行提交复印件)最迟延至2020年9月22日中午12:00前补交。
7.以学工选留、直升、支教团、特长生、国防生等计划单列的身份申请的同学,务请在材料首页附单独说明,【本人以 身份参加推免申请。签字: 】如无说明视为无单列计划身份。
8.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9.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笔试:各专业方向均不设笔试;
四、面试:
面试日期:2020年9月22日(周二)
面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面试名单及具体安排:请务必自行留意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
五、待录取与公示
1.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 我校不再另行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送接收函。
3. 2020年10月25日前,学院完成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公示名单,或在研究生院硕士、博士招生网页的“录取信息”查询。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六、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招生咨询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2. 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319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402
电子邮件:zhaosheng@gse.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3、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八、其他事项
1. 若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关于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各项通知】和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www.gse.pku.edu.cn】,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