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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考研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通知

时间:2024-03-12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的政策。

  一、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申请材料

  请申请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表本人填写签字扫描件(附件一)。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加分情况说明中应写清楚入学时间、入伍时间、退役时间、本科毕业时间。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需提交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三支一扶合格证、特岗教师证、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服务期满证明、村官证。以及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的扫描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入伍前所在高校高考录取名册或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的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公章后扫描)、《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所有扫描件均为PDF格式,请将所有材料整理好后,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以"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加分项目"为文件名),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hbdzdxyzb@163.com(邮件主题写明: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加分项目)。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3月15日下午18:00点。请在截止日期前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特别说明

  考生须在2023年10月研招网报名阶段填报享受政策信息,方可予以认定。

  未经过资格认定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政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结果。

  附件一: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表.doc

  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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