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调入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申请调剂化学专业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政治,业务课为化学类科目。
(4)申请调剂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专业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中,英语科目为英语二或英语一;业务课涵盖化学、材料、化工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以及相关交叉学科课程。调剂考生本科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包括化学、材料、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药类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工程(085601)、化学工程(085602)、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纳米科学与工程(1406)和药学(1007)。
(5)公开发表化学类科研论文或参与各项科研项目者优先。
(6)申请调剂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近3年内公开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复试时需加试《结构化学》和《化学工程原理》。
2、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外招生单位调入、学院之间调剂、学院内专业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3)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建议考生待完成一志愿院校复试后再申请参加我校调剂复试。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后被认定为拟录取的,无需考生本人再次确认。建议我校一志愿考生知晓相关结果后再申请调剂其他院校或专业(领域)。
(4)调剂生复试名单请随时关注我院主页(http://hxxy.t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