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以及资源与环境专业型硕士,2020年将接收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调剂,面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是指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在我校各招生单位或各招生专业之间进行复试录取的调剂。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占用各单位一志愿招生计划。
我院可接收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一志愿调剂考生,专业与计划数如下:
专业 |
计划数 |
备注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 |
4 |
|
资源与环境(专硕) |
9 |
符合校内调剂条件的学硕可申请调剂专硕 |
校内调剂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和拟调入专业所在校内招生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语语种应相同,其他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395、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之间,英语一、英语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校外二志愿调剂
校外调剂是指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入到我校进行复试录取的调剂。校外调剂录取的考生占用全日制二志愿招生计划。
我院可接收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二志愿调剂考生,具体招收专业与计划数根据校内调剂录取情况确定,若校内调剂已录满,不再接收二志愿调剂考生。
校外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满足“一、校内调剂”中2-6的各项规定。
2.考生的原报考学科(专业)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含B+)。
3.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及我校招生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5.我校各非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校外二志愿调剂。
三、调剂程序
1.校内调剂
考生自行向招生单位进行申请,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安排其参加复试。5月20日起,拟录取的校内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
2.校外调剂
5月20日起,若还有招生计划剩余,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研究院将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未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报名的考生,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四、调剂顺序的特殊说明
学术型:一志愿名额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再录取校内调剂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二志愿考生按照录取成绩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专业型:一志愿名额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再录取本单位学术型调剂考生,最后录取其他校内调剂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二志愿考生按照录取成绩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调剂信息,以免申请无效。
2.校内调剂考生名单将于5月18号左右在环境研究院网站公布。
3.被我院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对不接收通知的,我院将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4.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往其他高校调剂,请自行联系其他高校,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532-58631986(工作时间拨打)
咨询邮箱:yangz@sdu.edu.cn